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等。